央廣網北京10月15日消息(記者莊勝春)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說到我們國家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相信很多人都是這項制度的受益者,不過現在,因為房價高起、貸款不易、異地存取不便等等原因,這項便民制度機構冗餘、監管制度不力等深層問題,更是改革呼聲集中的焦點。
  10月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這是多年來第一次對公積金的相關政策進行了大範圍的調整。
  《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個貸。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可以合併計算。不僅申請條件大大放寬,針對當下職工跨地區流動日益增強的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通知》還規定,要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這一部分費用,平均占到貸款總額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據瞭解,如今,在全國346個城市中,49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超過85%,107個城市超過75%,大量在50%至75%之間。對此,《通知》要求,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發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積極協調商業銀行發放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
  那麼,新政將帶來哪些改變?針對社會的種種質疑,主管部門又是做何回應的呢?
  問題一、公積金買房會更方便嗎?
  有專家認為,即便如此,大城市的錢荒問題仍然難解。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介紹,《通知》重申了辦理流程的相關時限,若有主管部門辦理遲緩、房地產企業拒絕公積金貸款的現象,職工可以進行投訴。
  張其光:開發商拒絕貸款原因包括第一,是開發商處於主導地位;第二,前段時間部分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確實辦理效率比較低,周期比較長;第三,對開發商這種行為沒有制約。對此首先,管理中心自己要提高效率,第二,我們市場總的形勢來講,已經發生變化,開發商拒貸情況會減少;第三,有個別拒貸的,應該嚴肅處理,我們也建立了黑名單制度。
  此外,針對現在一些地方推出的將公積金用於大病救助等領域,張其光明確表示,公積金的基本原則是專款專用。
  問題二、公積金新政是在救市嗎?
  《通知》強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其支持改善性需求指向明確,但與前段時間央行的房貸新政一樣,難免產生“政府救市”的聯想。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需求端的支持,我們依靠中央政策來引導商業銀行做這些事,商業銀行它有它自己的評判標準,在這個時候住房公積金它可以發揮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也有助於支持我們現在的首套住房、改善型住房這種需要。
  對此,張其光表示,這次《通知》,實際上早已醞釀,是讓公積金回歸本源的制度完善,未來,也要保持公積金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問題三、公積金使用如何更高效?
  公積金到底有多少閑錢,一直以來有不少猜測。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回應說,截至2014年8月末,全國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1.07億人,繳存總額7.03萬億元,職工提取總額3.49萬億元;剩下的3.54萬億繳存餘額中,2.43萬億為公積金個貸餘額,保障房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餘額和購買國債餘額分別為431億和62億,也就是說,這部分的資金使用率達到了70%,基本逼近商業銀行水平。即便如此,盤活存量貸款資產也有巨大空間。
  根據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應在市一級,但目前全國仍有規定外各級公積金管理機構兩百多個,造成資源浪費、信息不暢、監管不力。
  唐經理:公積金是按各地歸屬地的政策,鐵路、煤炭這兩個省直的是有委托在這裡辦理。
  如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住房貸款中心唐經理所說,類似這樣的電力、煤炭、石油、鐵路公積金管理分中心,名義上是市中心的下屬單位,但人、財、物全部獨立運作。管理機構冗餘帶來的最直接問題,就是資源浪費。華東某市住房公積金辦公室負責人向記者舉了某省會城市的例子。
  負責人:換了深圳的,又換了杭州的,現在又要換建行的,他們的軟件費恐怕都花了大幾百萬,將近千把萬的軟件費。
  對此,《通知》指出,未按規定調整到位的分支機構,要儘快納入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制度、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核算。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籌使用分支機構的住房公積金。  (原標題:公積金收費減少異地互認 主管部門回應新政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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