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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生產與市場經濟發生聯繫以後,最初的擔憂是文學位置的邊緣化,而後意識到文學的危機在於價值的邊緣化。避免價值邊緣化的可能途徑,是在市場中堅守文學的審美理想,保持文學的獨立價值,否則面臨的將不是邊緣化,而是文學的死亡
  ●社會越文明,人心對真誠的感受應當越細膩才是,為什麼反而越來越麻木不仁了呢?如果不是時代跟著人的感覺走,而是人跟著時代的感覺走,那麼人是可悲的
  ●不當市場的奴隸,當然不是不要市場。作家要引導市場,當市場的主人,以自己的美學理想帶動美學潮流的形成,讓它來影響市場。時代的美學風尚不能只是市場消極選擇的結果,而應該是文學創造的結果
  ●中國近年的文化消費方面,市場化傾向越來越突出,作家在坊間的受歡迎程度,往往與其作品的市場表現直接掛鉤,形成了市場制導文學消費的格局,文學越來越成為迎合特定趣味的消費品,其生產過程也越來越模式化
  張江:文學和市場的關係,常常令人糾結。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學走近百姓必須依靠市場。有些時候,文學與市場是一致的,好作品有好市場,流行市場多年的中外經典名著就是證明。但更多的時候,市場背離文學,排斥經典,淹沒經典,走俏的只是俗品、艷品。文學是有獨立性的,是引導人類精神生活的旗幟,其價值和作用非市場所能衡量。如果把市場標準當作文學標準,依照市場法則經營文學,毀棄的將是文學自身。 
  文學面向但不順從市場
  王堯:今天的文學生產不僅無法避開市場,而且需要市場,通過市場擴大文學的受眾面,從而影響讀者的精神生活。事實上,不斷調整的當代文學制度也在容納與市場密切相關的文學現象。這些年來,無論是吸納作協會員,還是在評獎中增加網絡文學類型等,都反映了文學界對“市場”和“大眾文化”的重視。
  市場對文學的選擇,和文學自身的發展規律並不等同,但這種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一批作家,也影響了文學創作。隨著體制的調整以及市場的作用,很多文學雜誌放棄了原有的辦刊理想,轉向適應市場,在剋服生存危機的同時卻也瓦解了文學的園地。當市場介入文學生產已不可避免時,作家、出版社(或出版商)、讀者(或消費者)形成了一個新的鏈條。在文學生產與市場經濟發生聯繫以後,文學的諸多困境和困惑隨之而來。最初的擔憂是文學位置的邊緣化,而後意識到文學的危機在於價值的邊緣化。避免文學價值邊緣化的可能途徑,是在市場中堅守文學的審美理想,保持文學的獨立價值。如果喪失文學的理想和價值,其結果不是邊緣化,而是文學的死亡。因此,在任何語境下,作家只有通過創造性的勞動建立起文學的世界,才能在市場中獲得自己的位置,保持文學的尊嚴。
  對消費主義侵蝕文學的警惕和擔憂始於上世紀90年代。文學在80年代重點處理的是與政治的關係,在“二為”方向確定後,文學與政治的關係回到正常狀態。在當時,文學的“商品化”問題雖然也引起關註,但不是重點所在。90年代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推進,文化轉型給作家、文學創作和文學秩序帶來了深刻的影響和變化。
  我們不能否認作家通過文學作品在市場中獲得合法的利益,但這不是文學作品的主要功能。文學與市場之間,存在著一個雙向選擇的關係。市場選擇文學,讀者改變作者,但文學同樣不能放棄對市場的選擇,對讀者的塑造。單向的選擇和塑造無法建立起有序、健康的文化生態。在我看來,這些年來文學在引導選擇市場、塑造讀者方面的成就令人擔憂。當作家沒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創作沒有自己的價值追求時,由此而來的作品只能淹沒在市場的潮流中。
  所以,我們有必要重申,文學生產機制不等同於市場機制,作品在市場的成功與否不是評判文學價值的標準,市場不是文學創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在這樣的前提下,文學面向市場,但不順從市場。在消費主義語境中,文學需要以獨特的方式認識世界、把握世界和反映世界。在各種利益的誘惑中,作家需要排除干擾,在浮躁的氛圍中沉潛下來,回應現實的關切,承擔歷史的責任,從而創作出堅守文學理想、無愧於時代也禁得住歷史檢驗的作品。
  真正的文學趨義不趨利
  張江:市場滋生浮躁,金錢蠱惑欲望,精神日漸枯索。面對如此病象,文學當有所作為。文學是人類精神的棲居地,安詳,豐盈,充滿詩意和生機。如果文學也淪落,精神將無所歸依。文學不是經濟,作家不是商人,為文趨義不趨利。文學必須擔當。
  梁曉聲: 商業時代的本質是一種大寂寞,它使我們幾乎每一個人的靈魂都有一半兒像商人。商業使商人像馬克·吐溫說的那一種人——“如果金錢在向我招手,那麼無論是《聖經》、地獄,還是我母親,都決不可能使我轉回身去。” 在商業時代,嘴是可以暗地裡計價出租的。“原始積累”使人欲膨脹,人心貪婪。追求財富的欲望成了罪惡的根源。
  印刷機每天都在不停地轉動。成噸的紙被印上無聊的、無病呻吟的、玩世不恭的、低級庸俗的、黃色下流的文字售於人間,“花邊兒”炒成大塊兒新聞的事例比比皆是。我們已進入空前的泡沫話題泛濫成災的時代,整日淹沒其中,誰都煩得要命但是無處逃避。
  時代淘汰某些事物,真仿佛秋風從樹枝上掠下落葉。有時我百思不得其解,社會越文明,人心對真誠的感受應當越細膩才是,為什麼反而越來越麻木不仁了呢?
  我不認為商業時代文學就徹底完蛋了。因為真正的文學是趨義不趨利的,是有自己的定向與定力的。如果不是時代跟著人的感覺走,而是人跟著時代的感覺走,那麼人是可悲的,人終究不過是時代的奴隸。
  我們是有幸的,因為面對繚亂的商業時代,我們不乏對社會歷史和當下現實有清醒的認知,並富有使命感和責任感的作家,顯而易見,越是在這個時候,他們的存在與作用就顯得越發重要。因而,期望他們擔負起更重的責任、發揮更大的作用的,不只是我們,還有這個時代。
  文學的本義是引領和提升
  張江:面對市場,今天的文學少了一點骨氣和抱負。文學的本義是引領和提升,而不是迎合屈就。文學要有勇氣,引導市場,引導消費。時代的美學風尚不能只是市場消極選擇的結果,而應該是文學創造的結果。我們應該用精神的力量創造文學的市場。
  丁帆:無疑,新世紀以來的消費文化大潮給中國的廣大觀眾和讀者帶來了視覺藝術的狂歡,也給中國文化界創造了可觀的GDP,更是成為那些戴著藝術家桂冠和光環的產品製造商們的自動取款機。而這狂歡的背後,我們不得不反思:美學在哪裡?
  我們的舞臺和熒屏、銀幕上不難見到一些文化垃圾,有些甚至已經胎生出了消費文化的多種標識性產品,比如“帝王品牌”“後宮品牌”“間諜品牌”……不一而足。我並不反對娛樂性的影視劇和電視節目,而是不滿意其背後所潛藏著的價值觀的混亂。比如,在某些婚戀節目中,在有些所謂的嘉賓,包括站台的男女“表演者”身上,明顯可以看出編導以贏得收視率為終極目標,以各種各樣的花招來博取觀眾的狂歡情緒,弔足觀眾的胃口,這類風靡一時的娛樂節目缺少的是對其中一些糟粕元素的批判性認知,以致“寧在寶馬車裡哭,也不在自行車後笑”成為不少青年的價值觀追求。當然,這種追求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他人無權干涉,但是一旦通過媒體放大,成為一種向低俗滑行的思潮,對民族精神卻是有害的,而背後的編導充當著哪種文化價值觀的推手呢?“帝王戲”的泛濫更加可怕,其中有一些是背離現代文化意識,赤裸裸地宣揚皇權意識的作品,堂而皇之地登上了熒屏,篡改歷史、混淆視聽不能不說是這類作品的通病,正史非正,野史不野,編導們正是在這樣的夾縫中尋求商機和販賣文化糟粕的。“後宮戲”極大地滿足了大眾消費中一些人的窺視欲和權術欲,編導考慮的只是弔足觀眾欲望的商業效果,卻絲毫不計其背後所產生的價值混亂——人們將這些心機帶入現實生活中會是什麼樣的後果。與此相類似,許多“抗戰戲”也不乏超出歷史的想象。一些“婚戀戲”和“家庭倫理戲”在“一地雞毛”似的故事糾結之中,表現的只是一些雞毛蒜皮式的矛盾衝突,而編導沒有正確的價值導向,甚至任意讓背離人性標準的價值理念泛濫。
  在文學創作界也出現了類似的問題。受商業文化的衝擊,作家們也不得不考慮自己的生存境遇,一本書能否暢銷,成為作家創作中的無意識或潛意識。甚至,一些作家在創作時會有意無意地放棄小說創作的許多審美元素,而過多地考慮場面效果,考慮作品進入二次商品流通渠道的資本效應。這本是無可厚非的個人選擇,但是,作家在其間放棄了社會良知、藝術審美和價值認知闡釋的權力和職責。
  文藝作品除了商業目的以外,它還需不需要歷史的、審美的和人性的價值觀作為它的觀念的支撐?文學家不能為市場而寫作,而應該追求自己的美學理想,形成美學的潮流,讓它來影響市場。不當市場的奴隸,當然不是不要市場。作家要引導市場,當市場的主人。這就要求作家在思想上敏銳,在內容上反映最鮮活的生活,在手法上創新,真正創作出精品力作,創作出屬於我們時代的新經典來。
  精神性與商品性博弈
  張江:我們承認文學可以作為商品,也贊成作家獲取利益,但是文學與普通商品不同。文學能夠作為商品,當然也是因為它有使用價值,但這個使用價值卻是一種精神屬性、意識形態屬性,而非一般商品的物質屬性。因此,文學的商品性,是以它的意識形態屬性為前提的。一部文學作品,抽離了精神價值,喪失了意識形態屬性,它就是一堆廢紙,哪裡還有商品性可言?
  朝戈金:作家的作品,首先是作家個人藝術創造的產品,這就令作家擁有了對這宗產品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並從其流通和銷售中獲得經濟利益。從這一點來看,投入消費市場的文學作品,既是作家思想和藝術的結晶,也是可以出售、供人消費的產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也必然會成為商品。這就給文學作品的生產和消費都帶來了其獨特的二重屬性,即兼有意識形態性和消費性。
  意識形態屬性使文學具有影響人們思想和心靈的力量,這種力量隨著文學的歷史發展、隨著時代的律動而升沉起伏。在大變革的時代,文學的思想力量、道德力量、號召力量、指引力量,就會由於傑出作家對時代脈動的敏感和對歷史發展趨勢的準確把握,而顯得格外強烈和有力。
  文學的娛樂作用和消費品屬性,當然也是文學的重要特質。作為商品的文學作品,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往往要考慮消費市場,許多出版商會在推出某個作品時,介入並影響作品的最終面貌——作品名稱、敘事策略直至版式設計,都熔鑄了出版商的市場考量。作者也往往會屈從出版商的種種改動,以謀求市場效益的最大化。就此而言,作家和出版商之間,是有默契的。
  中國近年的文化消費方面,市場化傾向越來越突出,作家在坊間的受歡迎程度,往往與其作品的市場表現直接掛鉤,形成了市場制導文學消費的格局。多數情況下,出版商比作者對市場更為敏感,更有市場策劃和銷售經驗,也更看重其推出產品的市場表現。於是,一個作家在創作過程中,常常很難避免這樣的選擇:或者主動地考慮市場受歡迎程度,或者被動地與出版商協商出版策略。
  那麼,消費趨向和市場考量下,文學會發生什麼變化呢?從諸多中外文學的情況來看,普遍的問題是文學越來越成為迎合特定趣味(往往是低俗趣味)的消費品,其生產過程也越來越模式化(有時以團隊製作形式出現,有如批量製作商品),從而降低製作成本、提升商品和生產商的知名度,等等。文學在這種思潮的裹挾下,也就越來越失去了應有的思想力量和文化責任,越來越難以觸及重大的社會問題或探索人性的深度,相反,不斷地從通俗向低俗發展,從娛樂向享樂發展。如果說文學經典是“耐用消費品”的話,那麼這種市場化的文學則更像是“一次性快餐”,營養有限,不值得細細品味,夠不上高層次精神享受和陶冶。
  張江:影響力不等於生命力,占有市場不等於占有文學。歷史更需要具有長久生命力的作品,這樣的作品,對民族的精神成長具有重要價值。我們期待中國作家能放開視野,在市場效應之外,創造出更富有生命力、更切近文學本義的作品。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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